姓名:黄宇驰 职称:讲师 职务:无 联系方式:hyc@gxu. edu. cn 教育背景 2023.10-2024.10澳大利亚凯瑟琳大学迪亚诺亚哲学研究所,联合培养。 2021.09-2025.06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外国哲学专业,哲学博士。 2018.09-2021.07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外国哲学专业,哲学硕士。 2013.09-2017.07中央民族大学哲学与宗教学学院,哲学专业,哲学学士。 工作履历 2025.07至今 英国365公司专任教师 学术兼职 无 研究领域 元规范性;元伦理;实践理性;马克思主义伦理学 研究概况 元规范性研究是对“规范性”(即“应当性”)本身的基础性分析,旨在超越传统元伦理学在道德领域的局限,通过跨领域比较(法学、美学、知识论、政治哲学等)和多要素分析(理由、价值、应当、合理性等),以更宽视阈审视规范性的本质。元规范性研究关注“规范性”类别及统一性、规范性系统的结构与关系、实践理性的规范性权威、规范性冲突的协调与仲裁、规范性概念的规范性角色等问题,致力于分析规范性的层次、来源及其整体结构,使规范性研究更清晰、更具系统性,同时帮助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更清楚地阐述其自身的规范基础与价值结构,解释规范性如何在人类实践中生成、演变并发挥其作用。 主要奖励与荣誉 2025年获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特等奖 2025年获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崇学”科研论文奖二等奖 2023年获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奖学金 主要学术成果 1. 博士论文:《纯然应当的规范性权威》(The Normative Authority of “Ought Simpliciter”); 2. 黄宇驰,“‘实质合理性’评析”,《道德与文明》,2025年第3期; 3. 黄宇驰,“何为元规范性?”,《当代中国价值观研究》,2024年第6期; 4.黄宇驰;马嘉昕,“京师规范性哲学国际会议综述”,《当代中国价值观研究》,2025年第1期; 5.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规范性哲学研究”(21&ZD049)。